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机构职能及处室职能
[ 上传时间:2005-6-10 10:41:35 阅读:

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各类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工作;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3、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管理;
4、对担负医疗保险业务的定点医院、药店进行管理和监督;
5、对门诊规定病种和住院医疗费审核报销;
6、负责离退休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费用及医疗补助的审核拨付;
7、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管理。

各处室职能

综合处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党务、政工、信访、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内部财务管理、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网站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市)、区医保办工作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80698660。

基金管理处
    负责医保、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预决算及财务分析与报表工作,各项医保基金征缴的监控、稽核;大额医疗费救助金、保健干部、离休人员、二等乙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费用的征缴管理;各项医疗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80698698。

个人账户管理处
  负责全市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工作、对延长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单位的认定、医保缴费年限审核、异地安置和长驻外地人员医保个人帐户金发放、个人账户的结清和转移、社保卡管理、异地人员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个人帐户金结算、医保统计报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80698620。

审核结算一处
  负责定点医院普通参保人住院费用审核结算、参保人特殊情况住院备案登记、住院费用现金报销,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80698630。

审核结算二处
   负责门诊规定病种的鉴定、确认及管理,对门诊规定病种、离休人员、保健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行为实时监控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负责保健干部、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80698633。

审核结算三处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签订协议并对其履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受理参保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投诉,医院制剂、大型诊疗设备新纳入统筹的审批,乙类药品、特检特治项目等个人自付比例的确定,组织审核结算一、二处对参保人举报、申诉及审核、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落实,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兑付质量保证金的意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例会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医疗保险政策调研,提出政策完善意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80698627。

工伤生育处
 一、负责工伤、生育待遇的审核拨付。
 二、负责工伤、职业病全残职工及供养亲属社会化管理和工伤、 生育保险数据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参与工伤、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工伤浮动费率的测算、调整工作。
  六、指导县(市)、区工伤保险业务工作。
 七、负责组织工伤预防、科研项目设计和实施。
 八、负责工伤、生育保险拨付程序、操作办法宣传培训工作。
 九、负责工伤康复工作。
 十、对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奖惩。
   联系电话:80698637。

市内六区医保经办机构

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的发放、补办、勘误、注销和挂失。
  三、协调配合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四、审核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定点转非定点和异地转诊转院工作。
  五、初审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需现金报销的相关资料和医疗费单据,进行费用录入,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负责将报销情况及相关资料通过用人单位反馈给参保人。
  六、对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门诊规定病种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经审查无误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专家评定、发证。
  七、负责特殊人群的信息采集、汇总相关资料、初审等基础性工作。
  八、负责市属以下企业职工工伤待遇的审核与拨付。
  九、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及人员的政策咨询、宣传教育及疑难问题的解答,做好信访工作。
  十、配合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运作过程中的监督、考核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指导辖区内劳动保障社区服务组织做好有关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
  十二、按要求报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情况统计报表。

市内六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电话、地址


    单  位       电话          地  址
  历下区医保办   86983714   历下区东仓小区23号
  市中区医保办   82078668   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院内
  槐荫区医保办   87123117   槐荫区道德北街202号
  天桥区医保办   85872990   天桥区无影山路31号
  历城区医保办   88066042   历城区花园路2—1号
  高新区医保办   88871199   工业南路28号管委会大厦3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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